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认真落实“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发展三大国家战略。
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4〕56号)及其他相关通知,受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于2019年6月开始编制,并与2019年8月完成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修改完善后报送省厅备案。
高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