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382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完善耕地质量等别评价体系,从2017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前,需要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对新增耕地和质量提升耕地开展质量等别评定。 2019年2月南京和图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进行该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并于2019年2月22日出具本评定报告。